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上述条款中未尽事宜)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1、甲方向乙方承诺转让的产权是真实、可靠、完整的,没有下列隐匿事实:
(1)法院查封资产的情形;
(2)抵押、担保资产的情形;
(3)隐匿资产的情形;
(4)影响产权真实,可靠、完整的其他事实。
2、乙方向甲方承诺拥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产权受让,无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及执业产权经纪人,经纪组织签字,盖章,并经交易所对合同审核盖章、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生效。
合同成立所必备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执业产权经纪组织各执份,交易所执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 其他
"合同使用须知"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 执业经纪人(签字):_________
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 经纪组织(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出让人、受让人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
(2)营业执照。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价格自行协商除外)。
4.与被转让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
注:交易中心对合同审核所需的附件,由交易中心自行订立。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合同法》和《岳阳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构成合同文本要件,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