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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旅行社营业部旅游组团专用合同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本合同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游客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游客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行程表。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游客一份,营业部留存一份,上交旅行社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       旅行社(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游客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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