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演员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的酬金为¥_________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
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及演员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应协助演员揣摩剧本中的人物角色,为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