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入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
前两款情形,乙方应于事后将处理状况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协力义务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___元(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于设定本系统前,应确实检查标的物内是否暗藏人员。
五、甲方知悉或发现停电、停话或修理电话等通知或征状时,应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统无法设定时,甲方应速与乙方联络,乙方应即派员前往检修。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八、甲方如须迟延离开标的物时,应尽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取回原物。
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___小时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
为办理损害赔偿事宜,甲方应提供有关账册、凭证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请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