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保全服务合同
系统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系统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__日,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 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_________
二、地址:_________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 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 保全服务作业
一、乙方提供□专线□电话线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入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