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交货与验收
1.所有协议产品允许分批交货,允许分运、转运。发货地点:甲方国内仓库。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仅限乙方公司所在地)。
2.甲方只承担涉及从甲方发货地点到乙方交货地点之间的铁路运输费用。如乙方要求其他运输方式,则乙方需承担所涉及的运输保险费用。
3.为了保证市场秩序违例的可追溯性,甲方出厂前在产品内编有序列号,乙方需对甲方的出货逐一做好记录:出货单位全称、型号、数量、单价、产品序列号及相关票据等。
4.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装箱单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协议规定不符合之处,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填写《回执单》(见附件C,传真有效)并通报甲方。若乙方逾期不报,则甲方将视为乙方一次性验收合格,甲方将不再履行质量保证条款。对乙方验收不合格产品,经甲方指定人员确认后,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换货手续,如甲方无同样合格货物,双方可协商办理退换手续。
八、取消定货与延期交货
以下几种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定货或延期交货,并且不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恶意拖欠甲方的款项;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内容或国家有关通信法律、法规;
3.乙方主体消失;
4.由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九、市场支持
1.甲方将协助乙方建立市场销售体系,为乙方提供市场销售所需要的产品、市场宣传等资料。
2.甲方视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部分市场广告的支持,并酌情与乙方共同举行区域性的市场活动,帮助乙方提高市场开拓力度。乙方提出的有关甲方公司产品的广告必须通过甲方同意批准后才能够发布。
十、售后服务条款
1.所有硬件产品享有不少于壹年的免费维修服务。自甲方发出货物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将对故障产品予以免费更换。
2.对于维修产品,自收到维修品之日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修寄出,如遇严重损坏的,将与代理商确认完修日期。
3.保修期内,甲乙双方各付单程的运费;超过保修期代理商需支付往返运费。
4.属于以下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1)由于意外损坏(如运输原因,不当储存环境等)或外界条件发生变化(如电压突然升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2)不正确的安装调试、使用,不正确的与外设连接和外部电源等问题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3)故障产品或部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拆卸、改装或维修过。
4)故障产品机壳或部件上的产品标识和序列号不清楚、破损或被涂改过。
5)由于本协议中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或故障。
6)由于人为造成的LCD漏液、触摸屏明显被专用笔以外的利器划伤、摔坏等。
7)由于正常使用,导致触摸屏磨损。
8)由于意外存放,使用,导致设备进水或其他液体,损坏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