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C款(家具购买)
买受方(全称):_________
出卖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2001),买受方与出卖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购买出卖方_________家具合同附件。
一、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出卖方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2001)国家标准的要求,保障本合同所指家具中污染物释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达标情况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北京)中科国环环境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分中心对本合同所指家具板材内的污染物释放量进行检测(在购买前进行, 具体日期由签约双方约定)。
2.检测证书:由本合同第2款所确定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签约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3.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验收证书,不达标的,出卖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退换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造成损害的出卖方应当赔偿损失。
4.检测费用:如本合同家具污染含量不达标,检测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6.本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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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限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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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醛释放量 │ ≤1.5 │
│ mg /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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