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外地农民工)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五)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