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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合同

  买方会员按其应付交割货款全额支付。
  卖方会员按其应收交割货款的85%收取货款,余额待增值税发票收到后另行结算。
  2.所有转让合同,按实物交割方式进行结算处理。

  四、交割违约行为:
  1.卖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交单时间前,将指定仓单交到本市场指定仓库的,属交割违约。
  2.买方未能在本合同最后到款时间前,将应付货款全额汇到市场公司指定帐户的,属交割违约。

  五、交割违约的处理:
  出现交割违约时,本市场将没收违约方该合同的全部初始定金,作为对合同另一方的补偿,同时该合同终止。

  六、如买方对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有异议,应在一个月内向本市场递交书面报告。经本市场指定的质检部门(见附件)检验后,确认其质量与合同规定质量不符的,本市场将处以卖方本次交易金额2%的违约金,并由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如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则由提出异议的买方承担质检及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中所有期限的终止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按公休日天数顺延,如遇特殊情况,由本市场另行通知。

  八、本合同在每个交易日的具体交易时间由本市场另行公布。

  九、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均按《_________交易市场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细则进行处理。

  十、本合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_________交易市场现货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二、本合同解释权属本市场。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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