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委托职称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双方就合作职称评审工作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职称评审工作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职称代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2.准确及时地按职称评审的要求,对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实绩作出考核、评估,并提供相关材料;
3.及时缴纳职称评审所需的评审费及代理费;
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2.应甲方要求,提供职称评审方面的上门服务;
3.保持与甲方或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通报职称评审工作的进展,告知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结果;
4.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进展,根据各评委会对职称评审材料的要求,指导甲方相关员工准备个人的职称评审材料,并对报评、报审材料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将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相关专业评委会评审;
6.负责帮助评审通过人员办理有关资格证书。
三、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代理合同,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并由甲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2.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乙方必须退还全额代理费,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四、免责条款
1.非因甲方相关人员材料准备方面等原因而导致评审未通过的,不属乙方违约;
2.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五、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执,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