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 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