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经纪代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之《_________技术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会员守则(暂行)(以下称守则)》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1.为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使用进行中介服务;为科技型企业产权转让、融资进行中介服务;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2.凡乙方提供服务的项目通过甲方挂牌成交的,有权要求甲方协助申请_________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产权交易专项资金的奖励;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