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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协议

  2.组织乙方为研究所招聘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技术(2年内完成);
  3.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4.甲方拥有的技术描写。

  六、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10%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时依前述比例赠送给研究所;甲方据其所在研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
  乙方将本条规定10%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1.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_________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5%,满_________年后,实现总股权的10%。
  2.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有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内容。

  七、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八、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研究所最迟不能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注册成立。

  九、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依据《公司法》的会计制度执行。

  十、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每月出具一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十一、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满足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十二、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对方同意。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十三、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入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十四、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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