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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酸制品FDA工厂及产品注册委托代办协议

低酸制品FDA工厂及产品注册委托代办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美国政府联邦法规(Federal Register)第21卷对低酸食品入境的规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英文简称FDA)要求所有低酸性罐装食品进入美国海关之前,必须取得FCE号码及SID登记。该法规要求不仅适用于美国境内食品,也适用于国外进口食品,包括大陆和台湾出口到美国的食品。为使产品符合上述法规并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合法销售,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产品注册FCE号码及SID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的复印件;中英文对照的产品说明书;中英文对照的产品成分说明及组成比例规格;产品加工过程程序表;灭菌方法等。

  2.乙方需提供的样品:
  每种三批,每批次四个包装单位。

  3.委托申办费用:
  工厂注册(FCE号码注册)费用为_________。

  4.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委托协议后一周之内,乙方将申办资料、样品及申办货用全部交付甲方。

  5.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的申办资料、样品、费用的180个工作日之内,在美国检验所进行检验后,将符合美国FDA法规的乙方工厂的FCE注册号码及产品的SID注册号码交给乙方。

  6.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中途无故停办,应付给甲方已收费用的30%,作为甲方前期工作的补偿。
  (2)在将来对美国出口的贸易中,因甲方代办的法律文本所出现问题而导致的美国海关对货物扣关,甲方负全部责任。

  7.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若发生分歧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并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裁决。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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