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进修访问协议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_________政府资助出国进修访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自身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享受_________政府资助,以甲方访问学者身份赴_________进修访问,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的进修访问专业和进修访问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进修访问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出国进修访问手续。
3.协助乙方办理_________政府资助手续。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进修访问专业和计划,并保证按第一条确定的期限回国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进修访问国别、身份和计划。
2.在进修访问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3.进修访问期满回国后,应自入境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报告入境日期(交送护照上边防入境印章的复印件),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进修访问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4.在国外期间应与学校保持定期联系。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国外进修访问期间擅自变更进修访问身份、研究计划或从事协议规定以外的工作,甲方经核实即建议_________政府停发其奖助费用,并要求其向_________偿还已领取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回校服务的义务,应在甲方要求的必要期限内向_________政府偿还所得到的全部奖助。乙方如不按期偿还,或偿还金额不足,甲方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