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乙方权利
1.按照西部计划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
2.对丙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在甲方服务期满时对甲方进行考核并提出相应意见。
4.发现甲方隐瞒协议签定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虚假信息等情况,并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负责落实上级项目办相关工作要求,对甲方进行管理和服务,对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及时向甲方和丙方传达上级项目办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
3.做好接送工作,确保甲方及时、顺利到岗开始服务;服务期满后按时结束服务并离岗返家(校)。
4.监督、协调和指导丙方为甲方提供适合的服务岗位、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免费的住宿条件。
5.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做好甲方的安全保障等工作。
6.协调、督促有关方面做好甲方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甲方的工作、生活情况,对甲方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经常开展交流、慰问、联谊和培训等活动。
7.在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协助甲方按照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五条 丙方权利
1.按照西部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丙方的规章制度,对甲方进行日常管理。
2.按照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业务考核与服务鉴定。
3.根据实际表现情况,建议乙方对甲方进行表彰或处分。
第六条 丙方义务
1.作为甲方在服务期间工作、生活、健康和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级项目办的有关规定,对甲方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2.为甲方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确保甲方享有与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和休假待遇,在甲方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3.因丙方原因使甲方受到伤害的,丙方应按照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待遇,承担照料、补偿等相应责任。
4.服务期间甲方发生意外或伤病时,妥善安排、及时治疗,并尽力给予帮助,并及时报告乙方。
5.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乙方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