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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电话视频通信服务协议

  (5)如果乙方提供的终端设备被甲方或甲方的雇员或任何其他第三人擅自打开,保修期自动终止。

  5.甲方应在规定日期内足额向乙方交纳服务费用。逾期除应补交所欠费用外,还应交纳违约金(每日按所欠费用千分之三计);逾期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服务;逾期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向甲方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6.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通信费用存在异议,乙方有责任调查解释,核实处理。

  7.为提高通信质量,乙方可能会对网络采取扩容、调整、软件升级等措施。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以业务公告或其他形式提前告知甲方。对因此导致甲方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8.乙方为更好地为甲方提供服务,当研制出软件新版本时将对甲方现有软件进行自动升级。甲方同意乙方作前述自动升级。

  9.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自身能力对通信费用进行控制,甲方月通信费超过选定的信用额时,乙方有权暂停提供部分或全部视频通信服务,直至甲方缴清已发生费用。

  10.乙方应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害。当司法机关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要求协助调查时,乙方可以依法暂停向甲方提供视频通信服务,暂停期间月租费按规定照常收取。

  11.甲方要求停止接受乙方服务时,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本协议。

  12.由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互联网增值业务,因此乙方对由于互联网的状况引起的诸如不能接通、中断、音像质量不稳定等不负任何责任。

  13.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终端、软件或服务时,乙方不对其他的服务提供商或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或过失承担责任。乙方对小于连续24小时的服务中断及服务的局限或打断不负责任。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务提供商对任何故障或过失的责任,仅限于甲方受影响时的服务费用。乙方及任何乙方服务提供商对任何附带的、惩罚性的或继起的损害赔偿要求(如损失的利益)不负任何责任。

  14.对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5.本协议如有变更,乙方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布出后一个月内与乙方协商,否则将视为甲方已熟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16.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 如有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也可以直接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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