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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



  1.签约方
 
 1.1 甲方: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 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3.1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 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 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 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1.2 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2 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2.1 获证方的权利
  (1)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2)可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3)获证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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