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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配送站合同

  2.3 甲乙双方按约定每月定期对帐,完成往来货款结算。
  2.4 货物运输的铁路或长途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到达该城市后的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2.5 对于未付款结帐的货物,乙方有义务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向甲方结算;甲方未及时通知的,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最长三十日)内向甲方结算。迟延结款的滞纳金为每日千分之五。

  第三条 价格及配送补贴
  3.1 乙方保证严格遵守甲方对_________的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如需调价,甲方将在统一调价实施前三天通知乙方。
  3.2 乙方完成配送站申请后,享受本站_________产品销售配送补贴:销售_________超市中产品每满_________提取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及_________元配送服务费,其中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由站扣留自取,_________元配送服务费根据每月配送额进行月结算;每销售一个_________商务个人电子平台提取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及_________元维护补贴,其中_________元业务服务费由站扣留自取,_________元维护补贴根据每月成功上传维护个人柜台信息量进行月结算。注:每个平台最少完成一个柜台信息。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甲方负责_________的全国市场计划。
  4.2 甲方负责统一设计、印制产品宣传等资料,并以优惠方式提供给乙方。
  4.3 甲方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合格,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无偿调换,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当地市场影响等相关问题。非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
  4.4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顾客解释公司的产品作用,并有义务协助当地的市场开拓业务培训。
  4.5 甲方在签约时明确告知市场营销等风险问题,并明示在合同之乙方责任条款中。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乙方以独立注册的工商企业进行市场营销运作,在本合同签约之前应对自己的销售能力和市场营销进行有效的分析或评估,因判断失误所造成的市场营销风险、资金压力和产品积压以致经营亏损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独立承担所需场地的租金、税收、水电、通讯、交通和招待等各种日常费用。
  5.3 乙方应合法经营,正确对待工商、税务、卫生、治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对政府行政部门依法指出的改正之处,应积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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