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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协议书(非在职定向博士后)



  _________博士后流动站(甲方)接受_________大学(学院、研究所)博士学位获得者_________(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_________。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_________》对乙方实行管理;乙方在站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科研活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有关科研项目(课题)、计划在力求结合甲方项目和研究方向的前提下,由乙方与合作导师、指导小组共同商定。乙方在合作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报告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在站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是_________。

  三、乙方应按商定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因特殊原因需改变研究计划者,须征得合作导师的同意,并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四、乙方在站期间的表现不适于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或有正当理由申请退站的,甲方应劝其退站或准予退站。

  五、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_________》为乙方提供博士后租赁住房一套;并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配偶(必须是国家正式职工)、子女积极联系借调、入学(托)事宜。

  六、乙方在站期间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并可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申请科学基金资助金,有突出贡献者经审批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基金的奖励。博士后日常经费和科学基金资助金的管理使用办法执行《_________》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中的有关条款。

  七、乙方在站期间,其行政、工资、组织关系按_________在职人员管理,甲方每月发给乙方_________元的补贴(每年_________个月);乙方的工资、补贴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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