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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代理配送协议


  为了明确公司对专卖店、店中店各项规范的要求,使各专卖店(店中店)能够保持统一形象,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要求各店认真对照,严格执行。

  一、产品展示情况:
  1.所有展示产品均为常备产品和新品。
  2.单件组合一品一格。
  3.产品二次包装后要恢复原样,陈列整齐,外包装有损时立即更换。
  4.产品展示的区域性明显,注意制造每个区域的亮点,营造温馨、典雅、轻松、时尚的购物环境。
  5.产品展示要体现特色,讲究艺术性,并常换常新(每周更换1-2次)。
  6.新品及应季产品要展示在明显部位。
  7.橱窗展示要体现特色及季节性变化,并具有视觉冲击力,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8.店内装饰品、吉祥物及道具的格调要与整体风格相吻合。
  9.根据营销活动的规范要求,进行陈列展示。

  二、产品及新品无缺货现象,店内至少陈列三套以上。

  三、清洁状况:
  1.橱窗及门窗玻璃无灰尘、污迹。
  2.收银台上不存放杂物,无灰尘。
  3.展床及地台无灰尘,下面不暴露杂物。
  4.产品外包装无灰尘。
  5.做好专卖店外台阶、场地的卫生工作。
  6.墙面、货柜无灰尘、污迹。
  7.店堂地面无灰尘、污迹、杂物。
  8.画册、海报无脏、损现象。
  9.室内、外灯箱无灰尘、污迹。

  四、灯光:
  1.所有货柜上排全部为装饰柜,装饰柜顶部都要安装灯光。
  2.店堂灯光要明亮,白天局部亮度要明显起过室外光线。
  3.橱窗灯光要明亮,晚上与同排的铺面相比要显眼,并与室外灯箱、店门头灯箱同时开至夜间。
  4.灯光若有损坏立即更换。
  5.营业时店内灯箱打开,并保持明亮,画面褪色及时更换。

  五、服装统一:
  要求营业员和负责人都要按公司规范统一服装,配带工号牌。

  六、店内外装修无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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