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乙方在本加盟协议签订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一份经年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所有投资者(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如有变更,须于三个工作日内立即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专卖店、店中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或者转租承包给第三方。擅自转让或转租均为无效,甲方不予承认,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发展二级分销商,必须自身能完成销售指标,且有专人管理二级分销商。二级分销商也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范和销售政策,并报甲方批准,后备案登记。
11.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擅自提价、压价或变相提价、压价销售,特殊情况须报请甲方批准。出于本协议的目的,销售政策可由甲方作适当的更新和修正,该更新和修正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立即或在指定之日起生效。
12.乙方允许甲方在任何工作的时间进入乙方加盟店或其他与业务有关的地点,以核查该地点的展示物品、销售区域的整体展示、库存和所有其他对业务活动重要的事项。
13.乙方不得向甲方的雇员提供现金、礼券、有价值的礼物、不正当的款待和其他超出正常商业惯例的行为以获取任何特权和优惠。
14.开发出新品后及时给乙方提供资料和至少两套样品(非免费赠品),乙方须无条件接受,试销期不少于二个月。新品的推广优先于正常产品,乙方应及时支付购货款,乙方用于经营甲方产品流动资金必须充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短缺甲方产品品种和型号。
15.乙方有义务为用户提供产品相应宣传,包括性能、服务政策及应用服务。如因乙方行为而对甲方商誉、品牌形象造成损害,甲方将视具体情节予以_________元以上罚款。并保留追究法律的权利。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就新产品信息立即与乙方进行沟通,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种类和价格。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展示和销售人员所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3.甲方应就最新信息和销售政策的所有更新立即与乙方进行沟通,并协助乙方遵守该些政策。甲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保证在双方商定期限内交货。
4.甲方应接受有质量问题产品的退回,并根据甲方的退货政策和程序采取有关的补救措施,运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义务不定期的派员对乙方的相关经营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及督促乙方销售及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