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作为_________城市代理商,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城市代理价,即乙方按每户每年级信息费_________元/年,向甲方支付信息费。市场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价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不得向甲方其他渠道代理商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传输信息,降低乙方的代理资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规定的信息费价格及相关产品的价格变动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从价格变动通知之日起对乙方享受的原价格进行_________个月的保护。
4.乙方作为_________城市代理商,向甲方承诺_________年内推广发展个人信息用户市场数额为_________户,_________年推广发展个人信息用户市场数额为_________户。
第四条 信息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须以自己的名义与其发展的信息用户订立“_________网”信息使用合同,并负责向用户收取信息费。
2.乙方须将以自己名义与信息用户签订的信息使用合同及收费情况,按季度及时报甲方备案,以便甲方考核乙方的代理业绩及信息费缴收情况。
3.为实现双方经济利益,促进乙方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工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第一次向甲方支付_________户信息使用费(每户每年级信息费_________元/年),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4.乙方将信息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向此银行帐号以外的银行帐户汇付款项将被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付款。
5.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经营指标规定的户信息费,满半年后半个月内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经营指标规定的_________户信息费。
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的信息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购置相关产品时,双方约定款到付货的原则;若乙方位于_________,乙方应在提货前向甲方支付货款;若乙方位于_________以外城市,乙方应通过汇票电汇等汇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并将相应付款凭证传真至甲方,甲方收到传真后尽早将货物发至乙方指定地点,发生的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甲方把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借助于互联网学习卡这一载体通过互联网不断向乙方所在地传输教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