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合同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项目
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注册的数量为通用网址_________个,分别为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对所注册的通用网址拥有Internet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 甲方可以在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通用网址保留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1.3 甲方所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 甲方承担此次通用网址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 甲方认识到通用网址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通用网址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通用网址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通用网址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 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通用网址,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取消该通用网址的注册)。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通用网址的全部申请注册手续,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能够成功注册。
2.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 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通用网址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为甲方的通用网址提供通用网址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通用网址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如果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为甲方设立电子邮件转发帐号和不可编辑的“建设之中”的网页;在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时,将通用网址转移到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2.4 乙方按照约定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及按照规定标准应收取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