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国防奖学金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大学_________系_________级本科生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和军队《国防奖学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批准,确定同学为_________大学在校选拔国防生。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1.甲方根据军队《国防奖学金管理使用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承担其在校本科学习期间的部分学费、住宿费,每年_________元;提供生活补助费,每年_________元;三项费用总额合计每年为_________元。奖学金从乙方被批准为国防生的当年(学年)九月起算。
2.甲方根据_________大学实际和军队有关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
3.甲方关心乙方的全面发展情况,主动配合学校开展相关的教育工作。
4.如乙方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遵守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在毕业时达到第二条第二款之标准,甲方接收乙方,并在第三条规定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
第二条 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在校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大学生守则,努力完成学业。
2.未经甲方同意,不应同时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
3.未经学校和甲方同意,不予开具出国成绩单,不办理转校、转专业手续和报考外校研究生的有关证明、介绍信;
4.根据甲方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汇报自己在校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5.遵守因甲方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其他特殊规定(如根据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提出的参加外事活动必须遵守的要求等)。
二、乙方在毕业时应达到以下标准:
1.政治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道德品质优良。
2.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要求,学习成绩合格。
3.完成甲方安排的军政训练,经考核合格。
4.毕业体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从事技术岗位工作的视力标准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