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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短信息服务合同


  第6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6.1 乙方对依据本合同开发的软件,数据库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机密及其他均享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
  6.2 一方对于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另一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应保守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一旦本合同终止,该方应将载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另一方要求归还另一方,或予以自行销毁,并从任何有关记忆装置中删除任何该等保密信息,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6.3 _________专业子网站所提供的内容和软件可以用作信息获取,商务交易的信息资源,但甲方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后,不允许向其团体成员以外的任何第三者传播,同时在团体内部成员之间传播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是_________。
  6.4 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第7条将持续有效。

  第7条 合同的提前终止
  7.1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6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是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8.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网站页面公告,电子邮件,专人手递或挂号邮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8.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则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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