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计算机软件销售代理合同

  1.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包括正式版和试用版)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
  2.乙方所有销售的甲方产品均须从甲方合法获得,绝不采用预装的方法将一份甲方产品提供给多个用户,即乙方在向用户提供甲方产品的时候,必须保证一份甲方产品只能提供给一个用户。
  3.乙方只能将甲方产品提供给最终用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产品提供给任何想利用甲方产品牟利或进行分发的单位或个人。
  4.乙方不得做任何影响甲方名誉或产品信誉的事情。
  5.乙方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法违法销售或分发甲方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
  6.乙方在软件销售及其它任何行为中所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为甲方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使用许可协议而发生的乙方的销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协议中规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甲方软件的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乙方若违反协议中规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经济索赔。
  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须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争议,本着协商的原则
  友好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可依法解决。
  若双方发生争议,须依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纠纷交由本地的有权部门解决。

  第六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到期后,若乙方愿继续代理甲方产品,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重新签定协议。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若须更改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签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样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