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 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 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 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 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 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 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 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 停止营业时;
1.6 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 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 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_________公司”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