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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



  甲方: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基金帐号:_________
  业务经办人: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委托服务传真电话:_________
  传真确认专线:_________

  为便于甲方在乙方的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有关规章制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委托的方式办理基金业务申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除非本协议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传真委托:是指乙方为在该公司开立直销交易帐户的投资者即甲方,提供通过传真下达委托指令,甲方将基金业务申请表通过乙方指定传真号码传真至乙方指定的人员,从而完成基金业务申请的服务方式。
  2.乙方目前受理的传真委托业务包括:基金开户,修改非重要客户资料(不包括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指定银行帐户的修改及其他乙方认定的不宜传真办理的交易事项),认购,申购,赎回,撤单,基金转换,转托管,更改分红方式,以及其他乙方根据其业务情况认定的事项。
  3.基金帐户: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及其变更情况的帐户。
  4.基金交易帐户:指基金销售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人买卖乙方发行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帐户。
  5.认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申购:指在乙方发行的基金成立后,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7.赎回:指基金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8.基金份额转托管:指投资者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帐户转到另一交易帐户进行交易的行为。
  9.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同时持有乙方管理的两只或两只以上的基金,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一只基金的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的份额的行为。
  10.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指某一时点上,每份基金份额实际代表的价值。它等于基金某一时点所拥有的金融资产总值加上现金再除以已售出的基金份数。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和赎回价格都是按照基金份额净值来计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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