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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协议

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协商,双方就甲方向乙方租用企业短信增值运营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1 租用乙方提供的企业短信平台。
  1.2 如果甲方围绕系统进行任何类型的推广活动,应确保中国法律、法规、行政或地方性规章所要求的所有适用的执照、许可和授权已经获得,且与该执照、许可和授权相关的任何条件已经得到遵守。
  1.3 遵守与服务提供商有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行政或地方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规章制度。
  1.4 确保围绕应用服务进行的所有推广活动是合法的。
  1.5 严格监督确保群发短信的内容健康合法。
  1.6 限制群组发送的短信,每一终端用户每次群发的对象不超过协议商定数量。
  1.7 在终端用户收到任何甲方的服务或发送的短信之前获得终端用户的同意。
  1.8 协助有关政府部门追查通过增值平台发送的短信来源。
  1.9 遵守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持正常而稳定的短信而进行的调整。
  1.10 向乙方提供客户服务方案,处理企业用户提出的与网络通信和乙方服务无关的咨询和投拆。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2.1 在中国的短信平台服务,以使甲方能通过短信接入包括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在内的移动运营商;
  2.2 保证企业用户可通过短信平台接入建立应用服务。
  2.3 提供短信网关的API接口资料,并安排专项技术人员配合甲方的开发队伍,做到对甲方所遇到的问题及时响应.
  2.4 向甲方提供现有的在线短信应用开发管理系统,以加快甲方的测试平台开发速度。
  2.5 在系统测试阶段,乙方将承担一定数量的因测试而产生的短信发送费用,在系统正式商业运营后,应将此部分费用计入运营成本中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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