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您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您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C、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不管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请消费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务必要求修理方正确填写修理记录)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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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性能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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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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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
│ │───────────────────────┤
│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
│ │───────────────────────┤
│ 主机 │无振铃 │
│ │───────────────────────┤
│ │拨号错误 │
│ │───────────────────────┤
│(三包有效期1年) │非正常关机 │
│ │───────────────────────┤
│ │SIM卡接触不良 │
│ │───────────────────────┤
│ │按键控制失效 │
│ │───────────────────────┤
│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
│ │───────────────────────┤
│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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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三包有效期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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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池 │充电后移动电话仍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6个月)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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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终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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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
│(三包有效期3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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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
│(三包有效期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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