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如果乙方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专卖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4 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6.4.1 直接销售的按营业额的计算;
6.4.2 区域内分店在乙方处提货的按营业额的计算;
6.4.3 服务津贴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十号前汇入乙方指定帐户(节假日续延)。
7.房屋租凭及费用约定
7.1 专卖店的房屋租赁
7.1.1 房屋选址由乙方负责,但专卖店总面积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7.1.1.1 直辖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2 省会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3 地级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1.1.4 区,县级城市房屋租赁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
7.2 专卖店证照的办理
7.2.1 各项合法证照的办理由乙方负责;
7.2.2 乙方办理各项合法证照的工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终止后的债务处理
8.1 当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对一切债务已达到期限权益历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清算完结。
9.保密义务
9.1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密,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的,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等事项;
有关乙方的计划,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10.禁止事项
10.1 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0.1.1 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0.1.2 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其它商业情报的原件和复印件;
10.1.3 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它专卖或有专卖关系的企业;
10.1.4 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
10.1.5 向第三方转让“_________”商标使用权或“_________”专卖店;
10.1.6 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