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框架式技术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服务方):_________
鉴于:公安部《关于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旅馆业治安管理和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乙方拥有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相应的硬件支持系统及服务;甲方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采集及管理的需要。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1.定义
1.1 旅业系统或系统指_________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后台系统和前台系统。
1.2 后台系统指安装在市局中心系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公安局后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3 前台系统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旅店前台部分,其设备组成详见附件。
1.4 软件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1.5 软件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源程序清单;b.不少于2份载有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的磁盘;c.系统说明书、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教学模型、框图等);d.用户手册、使用说明;e.测试报告。
1.6 系统联调指_________(企业定义)。
1.7 _________市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1.8 市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局。
1.9 市局中心系统指_________。
2.服务地点
2.1 _________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宾馆、饭店、旅馆和招待所等旅业单位。
2.2 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有关单位。
3.服务内容
3.1 建立旅业系统公安后台系统。
3.2 在_________市范围内的各旅馆业单位建立前台系统,并联入市局网络中心,实现住宿登记信息的定时、实时传输。
3.3 对旅店数据录入人员和参与系统运行管理的公安干警的技术培训。
3.4 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4.费用收取
4.1 前台系统费用
4.1.1 前台系统经费由各旅业单位自筹,甲方代乙方收取款项后统一存入乙方开设的专门帐户。
4.1.2 乙方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