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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理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董事会可以随时解聘。

第九章 设备购买



  第二十四条 合资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二十五条 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二十六条 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七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市场销售。

  第二十八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按以下方式销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我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资企业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的分支机构。

  第三十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商标由董事会确定后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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