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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承揽合同


  第十一条 保险
  一般货物保险由承揽人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委托人负责。

  第十二条 物品损毁
  1、承揽人对于因搬运过程所致委托人物品的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因搬运物的性质,或因委托人或其受雇人的过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2、上述情形,委托人应于搬运完成后三日内告知承揽人,如搬运物品有毁损灭失不易发现的,应于搬运完成后十日内,将其情事告知承揽人。
  3、委托人提交承揽人运送物品,若有现金、有价证券、珠宝、贵重金属、美术品、古董或其他贵重物品时,除委托人于托运时报明其性质及价值的以外,承揽人对于其毁损或灭失,不负责任。但承揽人有故意或过失的,不在此限。
  4、上述所定期限均扣除法定节假日。

  第十三条 责任负担
  承揽人因搬运对第三人所发生的责任概由承揽人负责。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揽人:
  1、承揽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揽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揽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揽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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