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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第十七条 :期间

  本契约关于期间的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期间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契约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契约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意:解决争议的方式只能选择一种。建议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附件及空格部分填写内容的效力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作为附件9的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契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内容与铅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文字

  甲乙双方以本契约的汉语文本为正式文本;若其他文字文本与汉语文本有冲突,以汉语文本为准。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本及留存

  本契约一式五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一份。

  附件

  附件1、总平面图(略)

  注意:索要并粘贴总平面图,以防小区总体规划的随意变更。

  附件2、公共配套设施

  甲方应按照下列标准和时间交付与该房屋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公共配套设施:

  1.名称: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4.名称: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5.名称: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6.名称:_________

  标准:_________

  交付时间:_________

  附件3、套型及分层平面位置图(略)

  注意:

  1、套型图应当标明尺寸,以房屋结构随意变动。

  2、层平面位置图应标明所购房屋的具体位置。

  附件4、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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