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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合同

临时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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