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地上权设定契约书
地上权设定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订地上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将后记土地,为甲方设定地上权。
第二条
地上权设定目的是为了甲方所有的钢筋水泥建筑物。
第三条
地上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 年为限。
第四条
租金以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在每年的 月 日付给。
第五条
乙方必须办理前记地上权设定的登记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