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私(侨)房(含非住宅)
拆迁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理(房屋代管)人:
根据厦府[ ]地 号建设用地批文,拆许字( )第 号,厦国土房拆通[ ] 号拆迁通告,乙方在 路 号 梯的房屋(产权证号 ),因" "项目建设需要,应予拆除。甲、乙双方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计价标准进行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拆除乙方房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产权面积 平方米(含住宅面积 平方米,非住宅面积 平方米),无产权面积 平方米,空地面积 平方米。住宅房屋实行 的补偿方式。按《规定》经评估,标准房市场价 元/平方米,上季度区域住宅商品房(不含别墅)平均售价 元/平方米,则区位房屋补偿价 元/平方米,补贴金额 元/平方米,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 元/平方米。
1、货币补偿的产权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为 元/平方米,按产权建筑面积×(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补贴金额)+红线内空地面积×区位土地使用权补偿价,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乙方要求单体评估,经 评估,评估单价 元/平方米,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
(¥ )。非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委托 评估所评估,评估单价为 元/平方米,评估总价为 元。共计人民币: (¥ )。
2、实行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按区位房屋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或经评估),单价为 元/平方米,计人民币: (¥ );
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安置户型为跃层 套、三房二厅 套,三房一厅 套,二房二厅 套,二房一厅 套,一房一厅 套,安置房地点、幢号、楼层: ,经评估安置房单价 元/平方米(含楼层调节价 元),安置房评估价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