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股权质押协议(样式三)

  4、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  焦化召开任何董事会,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必须于会后及时提交甲方。
  5、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基于其股东权利的行使,保证  焦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基于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获得  焦化的章程、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公司文件。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1、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约定之乙方届时应当履行之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
  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钢铁因违反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因
  上述义务履行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质押权实现
  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则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置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
  2、处理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六条 质押权终止
  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
  1、若乙方业已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约定之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义务,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并办理完毕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3、若主合同约定之主合同生效条款业已全部满足,则本协议项下质押权终止,甲方应在办理主合同约定之  焦化  %的股权过户手续之前1个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关机关办理质押撤销登记。

  第七条 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协议未获得批准或者授权而主张本协议无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