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应公正、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和处理问题。
4)乙方作出认证决定后,应及时办理是否批准甲方取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的手续,并将获证的信息对外公布。
5)合同有效期内要遵守保密原则。
三、甲方获证后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具有按规定正确使用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合法权益。
2.甲方具有对外正确宣传其获得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格的权力。
3.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甲方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须向乙方通报。
4.甲方要求变更其认证证书的范围时,必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按规定决定是否进行重新审核。
四、风险:
1.甲方建立的合同所签定的管理体系,如不能达到或不能持续满足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要求,甲方将承担不能取得、暂停或被撤消认证注册资格的风险。
2.乙方要承担甲方获证后合同所签定的管理体系失效,引起委托方的顾客不满意投诉,乃至被有关认可、认证机构暂停、撤消认证资格的风险。
五、合同实施时间
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获得认证证书后满3年为止。
2.甲方希望审核时间为 年 月 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第一阶段审核时间为 年月 日。如有变动,双方以书面形式传递有关信息,最终商定的审核时间,其偏离度不能超过半年。
3.首次监督审核于初审后第9个月内进行,以后例行监督审核与前次间隔为10个月。如有发生严重社会危害问题或甲方顾客重大投诉时,乙方可对甲方进行非例行审核。
4.复评后的监督审核,第一次在换证后10个月内进行,以后每次间隔不超过10个月。
六、认证费用
1. 每证申请费:1000元;
2. 每证审定与注册费:2000 元;
3. 每证年金:2000 元;
4.质量管理体系初次审核为人日,费用 元;
环境管理体系初次审核为人日,费用 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初次审核为 人日,费用 元;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