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协议
签约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话: 手机二:
传真:
地址:
电邮:
网址:
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投影机及大屏幕出租业务,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之外的免费技术支持、维护等软性服务,务必让甲方有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的使用和操作时的帮助。
二、租用设备及费用明细清单:
设备名称 指标 单位数量次(天) 单价 总价 备注
1.高亮度投影机
(3000ANSI流明)分辨率1024X768台1 无
押金预付定金
2.屏幕84寸 (可选一)
(长171 X 高128CN)需预留尺寸
大屏幕100寸(可选二)
(长203 X 高152CN)需预留尺寸幅1
3.附件:接插件、对接头、切换器、VGA线15米、视频线、音箱线、音箱支架项1
4.税金6%(地税)项1
5.总计金额: 元整(含税金)人民币: 元整
三、租用地点及时间:
地点:
时间:年 月 日
调 试:日期为月日当日,我司有专业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现场跟踪,保证会议正常使用,达到音响及大屏幕显示视觉的理想效果。
四、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配套机器,并且保证所有器材运行良好;
(2)由甲方向乙方提前发出租赁订单或预订信息(电话、传真)。订单的内容包括:租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地点,用户名称及订单人姓名。如需提前试机,需提前声明。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凭易碎纸标签判断),否则如有损坏或机身表面严重损伤者,按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
五、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