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机设备租赁服务合同
合同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 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签定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 乙方服务内容和甲方服务要求:
a)乙方负责向甲方租赁以下设备:
品名 数量 租金 使用时间
三洋XU38 台 元/天 天
附件:信号线一根、100寸支架幕壹根。
合计金额: 元整
b)甲方于 年 月 日 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取上述设备,乙方在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查无误,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设备的起租时间为一天。隔夜按两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d)设备租赁服务费由设备租赁单独组成,不包括其他服务。
e)甲方租用设备时间为 年 月 日 点至 年 月 日 点整。
f)在甲方使用设备的过程中,由于甲方保护设备不当造成划伤,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由产品厂家修复金额为主。
g) 甲方应以机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无)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