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甲方: 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市园林局
为了加强 花园绿化的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
二、管理内容:
1、清除台湾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一年修剪不少于 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暂定为两周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管理费用: 花园现有绿地面积共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月养护承包费用为 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随工资支付)。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及其它与管理相关的费用,如有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派专职养护工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承担甲方派给的少量突击性工作;
3、负责维护绿化用水管网并按月支付绿化水费给自来水公司。
六、甲方责任:
1、给乙方免费提供绿化所需工具房及剪草机械;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凡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达不到管理要求又不加以改进的,甲方将按要求扣当月管理费的 %作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