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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小区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甲方:  市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市园林局

  为了加强  花园绿化的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

  二、管理内容:

  1、清除台湾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一年修剪不少于  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暂定为两周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管理费用:   花园现有绿地面积共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月养护承包费用为   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随工资支付)。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及其它与管理相关的费用,如有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派专职养护工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承担甲方派给的少量突击性工作;

  3、负责维护绿化用水管网并按月支付绿化水费给自来水公司。

  六、甲方责任:

  1、给乙方免费提供绿化所需工具房及剪草机械;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凡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达不到管理要求又不加以改进的,甲方将按要求扣当月管理费的  %作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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