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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经营协议

车辆挂靠经营协议


  甲方:
  电话:                 传真:

  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组织代码:       。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型:  车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吨位:   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 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新L     。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 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 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 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挂靠费用
  3.1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  元,运管费每吨/月  元,管理费每吨/月  元,营业税每车每年  元,落户费每车  元其中含换证费  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  元吨/年,工商管理费  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  元。
  3.2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  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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