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
7.2 交货方式:送货到甲方所在地,运输工具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7.3 交货地点:广西____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八、货款支付和质保金
银行转帐。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合格,并将货款全额增值税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总额95%即 元整(即: 元)支付给乙方。货款余额5%即 元整(即: 元)作为质量信誉保证金,乙方供货全部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乙方能按时履行其服务承诺,甲方到时将质量信誉保证金即 元整(即: 元)支付给乙方。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9.2 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具体按厂家提供的保修标准来执行)。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现畅
9.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按HP公司的标准,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调试和验收
10.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