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户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______数字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实行会员制。
第二条 为了加强交易市场会员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员,是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本办法会籍审批程序并履行有关手续的煤炭生产企业、煤炭用户、商贸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条例规定制定。
第二章 会籍
第五条 凡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煤炭产供销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其注册资本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年度煤炭产供销量不少于 万吨,均可申请会籍。
第六条 申请加入交易市场的企业,要认真填写由市场统一印制的会员资格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明件;
2.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证明件;
3.煤炭生产、经销企业需提供《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4.交易市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 企业递交的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所在地、企业法人代表;
2.企业产供需的煤炭产品种类;
3.申请加入的理由和对市场章程及有关规定的履行承诺情况;
4.企业市场交易负责人及业务员的简历;
5.市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 交易市场在收到企业会员资格申请表等有关文件后,一周内给企业正式通知予以答复。
第九条 对被批准加入交易市场的申请者,由市场颁发《中国______数字交易市场会员证书》,并在交易市场上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