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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系列鼠标2003年度销售代理合同

  三、市场销售约定
  1.乱价问题:
  1.1核心客户、重点客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的价格体系,严禁低价销售(即乱价)
  1.2价格体系的概念:
  代理价:是指代理商从公司的进货价格;
  最低经销限价:是指零售商从代理商的进货价格;
  统一零售价:是指卖场的全国零售价;
  1.3乱价的概念:是指核心客户以低于最低经销限价的价格进行批发报价;核心客户自营店及其分销渠道零售商。
  1.4乱价的认定:公司销售人员发现核心客户及其渠道零售商有乱价行为,可收集其批发报价单、标价签、零售发票(或收据)作为认定乱价的依据。
  1.5处罚:
  1.5.1乱价首次经公司认定,公司将对乱价方通报批评;
  1.5.2乱价第二次经公司认定,公司将扣减乱价方当月季度广告和销售奖励的50%,并将扣减的合计金额奖励给同区域的其它代理商;
  1.5.3对商家的违规处罚超过3次(含3次),公司将减乱价方当月季度广告和销售奖励并保留取消其代理资格的权力;
  2.窜货问题:
  2.1为保证各代理商的合理利润,避免恶性竞争,甲方将在产品上设置编号标识,以区分不同代理区域售出的产品;
  2.2窜货的概念:乙方在其被授权的产品分销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2.3窜货的认定:甲方对3G系列鼠标系列产品序列号逐一做出记录,公司销售人员可收集其产品序列号作为认定窜货的依据。
  2.4处罚:
  2.4.1窜货首次经公司认定,公司将对窜货方通报批评;
  2.4.2窜货第二次经公司认定,公司将扣减窜货方当月季度广告和销售奖励返点的50%,并将扣减的合计金额奖励给同区域的其他代理商;
  2.4.3对商家用违规处罚超过3次(含3次,)公司将扣减窜货方当月季度广告和销售奖励并保留取消其代理资格的权力;
  3 甲方为3G系列鼠标系列产品的运作方,拥有对"市场销售约定"及相关约定最终解释权

  四、广告支持及销售奖励
  1.对已签约进货的代理商,甲方负责全国媒体的发布,区域媒体及小型推广活动费用由甲方给予乙方的广告返点支付,甲方根据区域的销售情况,将定期适当补充安排区域媒体的的发布。
  2. 甲方将免费提供乙方一定数量的宣传品及相关资料。
  3.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跨地区或全国性的宣传品及相关资料。
  4. 乙方在无任何违规情况下,甲方每季度给予乙方广告返点为每季度订货款的4%,乙方需提供广告支持证明,在限额内实报实销,返点时乙方提供广告的发票、合同、登刊的广告实样、照片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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