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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产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 综合布线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相应中国信息产业部的光缆产品标准。损耗(DB/KM)1310NM≤0.361550NM≤0.22拉力(N)3000
  压力(N/100mm)3000  弯曲半径,20倍光缆直径。工作温度-30~+60.C

  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标准:

  第二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详见产品清单,期限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日期:货到两日内)产品质量保障20年。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产品检验数据报告等。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甲方开始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国内城市地址,出卖人(乙方)发货,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卖人(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两日内甲方自行组织,甲方在货到二天内应传真产品验收报告及数量给乙方.如未传真,示为默认产品质量及数量合格。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术规范接受产品并按照付款条件支付货款。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甲方即付总计合同金额的  左右金额:计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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