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计算、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和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C、 所有技术指标、图纸、设计、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有关合同部件的测试、检验、调试、组装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软件。
1.8 "技术服务"是指让与根据合同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规定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技术监督、技术培训和其它服务。
1.9 "中外运"是指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它是引进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术资料和软件、合同设备及部件的代理:
A、 中国天津新港:
中外运塘沽分公司
地址:中国天津塘沽新港路44号
电传:23187 TGFTT CN,传真:022 984757
B、 中国北京空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亮马桥路安家楼
电传:210205 AIRFT CN
1.10 "P.R.C"是指中华人民共各国。
1.11 "F.R.G"是指联邦德国。
1.12 "世界银行"是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和国际开发协会。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转让并且,引时方同意从让与人获得设计、制造、装配、安装、测试、检验、调试、运行、维修及管理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吕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二。
2.2 让与人同意给予引进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以及出口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和不可转让的。
2.3 让与人同意向引进方提供与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软件,其具体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详见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
2.4 让与人同意派遣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其具体内容、和要求说见合同附件九。
2.5 让与人同意在让与人的工厂和合同工厂对引进方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保证使引进方技术人员掌握转让的技术培训的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十。